關于抵制印制保健品膜袋虛假宣傳文字 的通知 |
各會員企業和有關單位: 根據廣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2019年1月29日粵社管函【2019】14號《關于要求社會團體開展行業自查協助整治“保健”市場亂象的通知》,省社會組織管理局要求相關社會組織“在行業內建立誠信自律機制,始終將行業自律擺在首位,加強行業引導和監管”。廣東省薄膜及設備行業協會經研究后認為,雖然薄膜及設備行業不是“保健”市場亂象的主要制造者。但本協會根據省社會組織管理局通知,提醒本行業生產提供保健品膜袋制品的企業,應認真執行好T/GDEIA9-2019《膜袋制品服務規范》團體標準,有關“4.2 印制責任:印制在膜袋制品上的文字和圖案等內容,應當符合國家的道德規范和法律法規的規定,真實準確。對違反法律法規及涉及侵權的文字、圖案等內容,責任相關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。以及4.3 社會責任:倡導綠色包裝和資源循環利用。膜袋的尺寸和厚度、結構和成本,應當與內裝產品的質量、規格和價格相適應,應減少因過度包裝造成的浪費和廢棄物的產生?!钡囊幎?,在承印保健品膜袋時,應該抵制印制虛假宣傳文字,協助政府整治“保健”市場的亂象。查詢T/GDEIA9-2019《膜袋制品服務規范》團體標準,網址:http://www.ttbz.org.cn/StandardManage/Detail/25893/,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。 廣東省薄膜及設備行業協會2019年1月30日 |